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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县区统计局长当勇做捍卫《统计法》的先锋

时间:2009-12-15 11:56:00       来源:渭南市统计局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新修订的《统计法》将是进一步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特别是在现今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的形势下,《统计法》作为统计法治的制度基础,辅之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推出,无疑对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杜绝数据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全面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的县区统计局长,当勇作捍卫《统计法》的先锋。
  担当县统计局长一晃八年时间过去了,记得在我忐忑不定上任的那一天,老局长拉着我的手真诚而自信的说:“咱有《统计法》顶着,统计工作可干!有干头!就看你这‘领头羊’的魄力了。”通过几年实践,我觉得我们的统计工作并不是别人想象的那样软弱无力,而是得心应手,所向披靡,因为我们有“法”!我们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把尚方宝剑来依法行政!同时感到,作为区县统计局长,不仅要学好、用好《统计法》,更要组织宣传好《统计法》。于是我就从点滴抓起,大张旗鼓且有声有色地搞好统计法规宣传工作:组织统计系统开展学习与应用《统计法》经验交流,鼓励大家将个人感想撰写成学习体会,动员全局同志多搞调查研究,常出统计新品精品;通过广播电视定期宣传《统计法》,利用年报会期间辅导基层单位学习《统计法》;在完成了基层统计体制改革交接的当口,组织全县的乡镇长座谈研讨《统计法》对实现乡镇统计工作站“一垂三统”的保障与指导价值;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中选聘了一批统计法制特邀监督员,一面广泛宣传统计法、参与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案情分析与咨询,一面监督我们政府统计部门公正规范依法行政,此举首开全省先河;亲自到大中型国有企业、基层事业单位宣讲,运用已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运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数据成果弘扬《统计法》,为强化依法统计创造健康的社会氛围。毫无疑问,是《统计法》给统计工作注入勃勃生机和刚性活力,使政府统计变得硬气了!
  然而,社会是复杂的,不实的工作作风,形形色色的关系网,给统计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障碍。但我们统计人必须冲破这重重阻力,尤其作为基层统计局领导、带头人,更要自律一言一行,这样才能真正为统计事业撑起一片蓝天!
  自2003年以来,我们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60余件,从每年办案的数量看,呈现出“倒金字塔”形式,由开始每年70余件到现在一年不足30件,依法统计的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充分显示了统计法制宣传已深入人心,说明了各级领导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日趋增强,体现了我们以法统计的行政水平日益提高。
  我们的统计队伍是一支坚持实事求是的队伍,是一支严格执法的队伍,是一支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队伍。随着赋予新内容的《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政府统计的权威将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违反统计制度的行为将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惩治,统计数据质量也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回顾八年来的统计工作经历,使我深知,基层统计局长、统计执法人员时刻都要把握好做人这一关,身正才能法正!只有严于律已,恪尽职守,依法统计,从提高统计能力、保障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着手,才能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捍卫者,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无愧于《统计法》赋予我们统计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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