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1 15:43:00 来源:渭南统计信息网 点击量: 次
单位 |
市统计局 |
收费项目类别 | 考试考务费 |
收费依据 | 陕统考办字[2014]1号 |
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 | 50元/人科 |
收费方式 | 现金 |
收费用途及去向 | 监考费场务考务费 |
收费凭证及送达 | 收费凭证送省局 |
联系方式 | 监察室程留发2109199 |
救济途径(同行政审批) | 对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或得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局长(主任)承诺 | 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
监督机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3-2109227联系人:雷海波 2、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联系方式:0913-2109509联系人:党金生 |
审核意见 | 保留 |
责任编辑:王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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