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重视法治建设,提高法治统计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吴琼华主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专项治理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印制普法宣传用品,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组织《统计法》进党校,多次邀请省局专家在市委党校、渭华干部学院以及县级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讲座。三是完善决策审批程序。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机关规范意识,提升了依法工作水平。
(二)落实《监督意见》,增强依法治统意识。一是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二是抓好统计系统内部学习。在局党组会议、全市统计执法培训会议和市局全干会等会议形式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意见》重要内容。深刻认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办法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社会层面宣传学习。各专业利用数据核查和入库指导等工作,深入企业常态化宣传统计执法、统计监督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强化调查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和《监督意见》的深入了解,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三)突出统筹谋划,狠抓依法治统工作。一是统筹谋划法治工作。印发《2023年度全市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统计法治建设的谋划、研究、部署及监督,不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法治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对全市12个县市区150余家企业开展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四)突出重点,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一是推动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渭南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安排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各项要求。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开展督察检查和严肃追责问责等6项重点任务,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三是营造统计监督环境。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上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四是突出统计监督警示。坚持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20余个单位和全市统计系统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批示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高陵区和高新区统计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达到学案促改的目的。五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如:统计法治宣传方式单一、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深入贯彻落实《渭南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为契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源头上加强统计数据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数据失实问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渭南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