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制定公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渭司发[2020]102号文件要求,渭南市统计局将在2021年7月15日以后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见附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2931725 联系人:杨会芳
渭南市统计局
2021年4月25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制定公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渭司发[2020]102号文件要求,渭南市统计局将在2021年7月15日以后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见附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2931725 联系人:杨会芳
渭南市统计局
2021年4月25日